气象灾害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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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黔南州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3年5月5日文号:黔南府发〔2023〕5号
效用状态:有效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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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黔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和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服务需求,全面强化现代气象基础支撑,加快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增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方位提升气象保障经济运行和服务民生能力,为建设“五个新黔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打好气象强基攻坚战,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镇晴雨和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达到85%、88%,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分别达到120分钟、45分钟,气象灾害监测率提升到90%,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GDP占比控制在0.5%以内。在为农气象服务、人影防雹安全、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大数据应用等方面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到2035年,黔南气象发展整体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具备全面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气象服务能力,气象服务保障综合效益大幅提升。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一)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站网。按照相关规划,实施山地气象精密监测系统布局建设,共建共享交通、水利、农业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开展气象观测设备及数据智能监控维护平台应用,提升应急观测能力。更新完善气象计量检定设施,提高气象技术装备计量检定水平。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2023年新建和更新24套四要素及以上气象站和2套雨量站,新建2部以上天气雷达,新建1套北斗探空站、1套太阳辐射观测站和12套视程障碍现象仪。2024年和2025年新建12套四要素及以上气象站和4套雨量站、210个微型智能气象站、1套雷电观测系统、12个北斗水汽站,推进都匀C波段天气雷达升级换型为S波段雷达。实现新一代天气雷达和高空气象观测系统覆盖各县(市)、局地天气雷达覆盖重点县、多要素自动气象站覆盖乡镇、微型智能气象站覆盖重点行政村,弥补气象灾害监测盲区和经济社会重要领域气象监测空白。(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发展精准气象预报业务。推广应用省级智能预报预警业务成果,开展临近、短时到短中期的智能网格天气预报业务。2023年推广应用1公里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系统、新一代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贵州气候监测预测业务平台,2024年和2025年不断巩固提升。逐步形成精准预报能力,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年景。(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精细气象服务工程。建立基于智能网格预报的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和森林火险等精细化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业务。加强气象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气象服务融入生产生活、流通和消费环节。2023年推动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接入,实现预警信息向各级应急责任人精准靶向发布。2024年和2025年健全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逐步实现基于场景、位置、影响的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现代气象基础支撑。将数字气象应用场景融入黔南州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布局,2023年开展黔南大数据智慧气象服务系统研究,2024年建设大数据智慧气象服务平台,优先保障、迭代升级、长效运行。2025年完善气象信息化机房、气象通信网络和专网视频会商系统,提高气象装备保障、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州大数据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气象基础设施保障建设工程。2023年完成3个台站业务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惠水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和台站基础设施整体建设,以及3个台站业务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黔南州气象局提质扩容项目建设。2025年完成3个台站业务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逐步提升黔南州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聚焦区域气象技术研究。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人工影响天气、“中国天眼”(FAST)冰雹防控、农业产业气象服务、能源保供气象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探索预报要素由气象基本要素向农业、水文、生态、自然资源等领域影响预报拓展,促进专业气象服务融合创新和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建立气象科技创新机制。深化局州协作、促进局校合作,将气象重大核心技术攻关纳入州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予以重点支持,推动气象重点领域研发项目、人才和资金一体化配置。建立气象联合科研基金,完善业务技术攻关项目“揭榜制”。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激发气象科技创新活力和动能。(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气象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培养造就一定数量的首席气象专家、优秀骨干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青年气象科技人才队伍。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精细化管理,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打造山地特色黔南气象防灾减灾样板区

(一)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全面融入应急管理体系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2023年应用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系统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业务。2024年和2025年持续优化完善。逐步形成高时效精细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秒级精准靶向预警信息发布能力。(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应急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统筹部署,按照乡镇(街道)和村寨(社区)气象防灾减灾防御标准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村(社区)建设。编制黔南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综合风险区划。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暴雨强度公式。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能力。2023年应用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气象服务信息支撑系统。2024年和2025年持续巩固应用成果。开展常态化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提高暴雨、冰雹、干旱、凝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风险预报预警防御能力。(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增强“中国天眼”(FAST)和重点供水设施气象保障能力。建立“中国天眼”(FAST)上下游冰雹灾害联防作业机制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和作业站点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围绕重点供水水库、农业坝区等增雨需求,优化作业站点布局,补充完善地面机动作业力量。2023年升级改造州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新建和改造4个炮站,完成3辆移动作业车、1架移动火箭架更新。2024年完成2辆移动作业车、1架移动火箭架更新。2025年完成8门高炮、3辆移动作业车、1架移动火箭架更新。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在粮食安全、农业提质增效、水库增蓄水等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趋利避害能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落实防雷减灾工作职责。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州县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考核,应用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部门行业协调机制。加强日常防雷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雷电灾害物防、技防、人防能力。做好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的划分,推动防雷重点单位应用雷电精细化预警系统,做好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依据贵州省颁布的可行性论证目录,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基本建设审查内容,依法做好城乡规划和交通、水利、能源、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重大规划的气候可行性和气候承载力论证。规范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审结果区域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提升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提升气象为水服务能力。与水务部门共建共享雨情水情观测数据,推进气象服务融入水源建设、水利设施运行和水资源调度环节。建立分流域、分库区的常态化人工增雨服务机制,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气象保障能力。2023年围绕剑江河、都柳江建设流域气象服务平台,2024年和2025年继续深化建设,开展全州水库水电站降水实时监测和来水预报业务,不断提升气象为水服务能力,为水资源安全和水旱灾害防御做好保障。(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开展能源保供气象服务。加快推进气象服务技术及时融入能源开发、规划、建设和运行等各环节,开展风电、光伏发电、火电、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强化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和能源保供的气象保障能力,做好能源安全生产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应急局,都匀供电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交通运输气象服务能力。将气象设施纳入黔南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同步建设,推进气象服务融入智慧交通体系。应用智慧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主要水运通道为重点的交通运营和安全保障气象服务,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运营管控气象服务能力。2023年启动气象与智慧交通合作工作,2024年和2025年完善合作机制,不断提高交通气象融合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气象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都匀营运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旅游产业化气象保障行动。推动气象与旅游深度融合,聚焦康养度假、露营、研学、夜游、体旅等旅游新业态提供气象服务支撑。挖掘黔南州旅游气候资源比较优势,综合大小七孔、红水河、天眼、斗篷山等旅游资源,打造宜居城市、避暑、避寒、康养等旅游气候标志品牌。2023年开展“5G+气象”赋能樟江景区智慧旅游关键技术研究,在荔波小七孔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场景的旅游气象服务,2024年和2025年优化完善,助力旅游产业化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农业产业气象服务能力

(一)加强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将气象设施纳入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健全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融入粮食生产各个环节。构建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分环节的粮食生产气象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气象风险预警、病虫害防治等气象服务水平。做好苗情长势、产量预报、土壤墒情等监测服务,2023年应用土壤墒情苗情气象观测系统,开展针对粮食生产的专题气象服务。2024年和2025年继续补充完善,开展农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和作物气候品质认证。(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统计局,州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黔南调查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农业产业气象服务赋能行动。围绕都匀毛尖茶、辣椒、火龙果、刺梨、烤烟、中药材等山地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业产业全链条气象服务,协助申报省级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助力气候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经云应用场景建设,强化“黔货出山”农经信息服务支撑。深化“气象+保险”合作,加强农业天气指数保险服务,持续推进农业天气指数保险应用和精细化灾后定损评估。2023年建设14套全要素气象监测站和5套六要素监测站,搭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云平台。2024年和2025年持续推进农业监测站点建设和完善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提升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全过程、全链条气象服务能力,助力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烟草专卖局、州气象局、黔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支撑。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以福泉市牛场镇水源村为试点建设防灾减灾美丽乡村,探索建立符合黔南实际的乡村气象灾害防御模式。在重点农业园区(坝区)、农业产业示范基地等增加农业气象自动监测站和提升监测要素,加强粤黔共建园区、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预制菜”原料供应基地等气象服务。持续助力脱贫地区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一)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和气候承载水平评估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做好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气候资源转化为发展动力,助力形成黔南独有的经济产业,支持“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阳光罗甸·康养湖城”等品牌创建,挖掘山地特色气候资源,打造“罗甸—平塘—都匀”气候生态走廊、气候康养示范区。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助力都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强化“生态之州·幸福黔南”特色名片推介。2023年应用风光资源和风光功率预报预测系统,2024年和2025年开展风光功率预测业务,推动立体气候资源向绿色经济产业转化。(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实施生态气象保障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演化的遥感监测评估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要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生态系统重大工程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评估服务。2023年应用省气象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平台,为林业、应急部门开展森林火险监测、扑救提供服务。2024年和2025年继续扩展完善服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气象高质量发展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合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切实履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统筹规划布局。统筹气象设施布局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把所需气象设施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和工程项目,促进气象资源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推进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实现供需适配、主体多元。

(三)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气象事业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地方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工影响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乡镇自动站维持、防雷安全监管、气象科普、天气预报影视制作等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气象干部职工绩效奖励、改革性补贴等地方津贴补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

(四)强化法治建设。健全气象政策标准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严格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

(五)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监督评估,每年向州政府书面报告推进落实情况,适时报告重大项目进展和需要督办的事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