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黔党办函〔2020〕48号)《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实际,现就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开展生态环境气象条件探测观测、预报、分析,做好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方面
(一)加强生态遥感监测。一是2023年4月,制作2022年黔南州植被固碳释氧量遥感监测报告,获州人大环资委采用作为常委会汇报材料的内容之一。二是森林火险遥感产品深受各地林业部门重视并采纳应用。长顺县气象局与林业局、交通局签订合作协议,荔波、独山、平塘等地林业局应用森林火险遥感产品并提供反馈。
(二)做好森林防火气象服务保障。配合省生态遥感中心开展全州火情遥感监测服务,负责核对遥感监测火情与实际火情情况。适时开展森林火险气象专题服务,全年共联合林业部门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122期,通过邮件、微信等多种渠道等发送到相关单位,全力做好森林防火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三)开展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分析。今年夏季干旱发展以来,制作干旱专题监测报告111期,滚动开展农业气象干旱等级预测,为农业、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提供旱期气象服务保障。
(四)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作用。针对我州今年天气特点,协调省人影办增雨飞机在我州实施增雨作业24架次,覆盖长顺、惠水、独山、龙里、平塘、都匀、贵定、瓮安等区域;全州开展增雨作业62次,其中火箭作业196箭次,高炮增雨作业81炮次,干旱期增加降水3.5亿吨,为粮食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通过降水降低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有效保障了工农业生产安全。2023年全州遇冰雹天气过程26次,开展高炮防雹作业235次,通过实施科学作业,防区内无冰雹灾害,降低或减轻了灾害损失。
二、配合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体系方面
(一)开展中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适时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共制作17期专题服务材料,并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到相关单位。
(二)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服务。针对2023年6月5日黔南州福泉市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化工公司发财洞主洞联通抽水渠发生泄漏,黔南州气象局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黔南州气象台和福泉市气象局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福泉发财洞天气预报,并将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纳入黔南州气象防灾减灾联动微信群开展气象服务。
三、调查研究典型重大气象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指导和推进气象灾害防治方面
完成黔南州州县两级气候风险评估区划,根据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修订《黔南州强降水“三个叫应”工作制度》及《黔南州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及防御建议(试行)》,结合灾害风险普查、小时雨强等组织完成荔波县本地化暴雨预警信号修订。
黔南州气象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