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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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黔南州气象局办公室 时间:2020-04-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办事程序:

受理: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在特殊程序中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审查结果:符合法定条件,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加盖认定机构印章的《施放气球资质证》;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复议及诉讼权利。

二、申请材料:

1.《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3.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4.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一份原件加盖公章

5.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依据: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特殊时限不在审批时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