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农业气象与生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大气成分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平台的有关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预报服务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交通干线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中心信息收集、汇编和服务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放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
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负责人:邓 珺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分管负责人:王大昊 副局长
沈 慎 气象台台长
联系电话:0854-52215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