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宣传、保密、综合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会务等工作;承担对外接待、文印、收发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气象行政执法、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级雷电监测预警业务的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施放气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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