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气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督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贵阳贵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
1.健全领导组织机构。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法规处),并由办公室(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并要求各区(市、县)气象局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内容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统筹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利用每周、每月、每季度的工作例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气象工作和干部职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防疫抗疫、反腐倡廉等法治信息,并对气象部门法治扶贫、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开展普法宣传、学习,特别是对 “新冠疫情”,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组织学习、宣传报道并展开相关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气象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等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穿于普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深入人心。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制定下发《贵阳市气象局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到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升培训的必训和考试内容;在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贵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9个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以下四点要求落实。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以及气象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同时结合岗位需要,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健全完善气象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通过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并依托远程培训系统、部门网站、新媒体新技术以及编写法律读本等手段,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二是把气象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加强法治培训。认真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切实提高气象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加强对气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单位总体工作布局和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本部门普法工作开展。加强督促检查,把《意见》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4.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全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执行;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采〔2006〕42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2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应文件要求,我单位在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事项行政审批时,采取了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技术服务。
6.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自主研发的“贵阳气象防雷执法监管云平台”,配备了GPS定位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强化了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7.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确保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8.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建立完善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
9. 加大普法力度
每年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每年组织全市气象部门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10.聘请法律顾问。为切实做好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专门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门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为气象现代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重点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加大对气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中国气象局分别修订公布了《升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四部部门规章的修订出台既是气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适应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需要,也是贯彻《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气象改革需要的重要举措。各级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四部部门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规章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大对《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气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以新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带动其他气象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在宣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的宣传科普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中的先进经验,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用典型指导宣传教育工作。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积极向社会开展气象普法工作。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气象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气象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气象法治精神的过程。同时,做好气象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气象普法,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气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日、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以及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气象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及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要求,积极开展“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切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釆取手机短信,电视天气预报,微信微博等方式现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市气象部门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热潮;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活动,全力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
(五)积极推动气象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新媒体普法
积极开展气象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支持和引导气象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利用气象科普基地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气象法治宣传。加快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的带动作用,发挥传统媒体固有优势,通过图文、动漫、微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进一步扩大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切实提高气象普法实效,营造与气象法治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气象部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纳入气象工作人员培训内容;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岗位需要,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开办普法专栏、专题节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借助已建成的气象科普基地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气象法治宣传;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并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三、问题及不足之处
1.各区(市、县)局基层执法、普法力量薄弱,且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人员结构不合理(无相关专业人员),无编制。
2.防雷监管管理队伍不足、市场监管水平较低等问题,与多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落实未完全到位,管理风险较大。
贵阳市气象局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王蔚;办公电话:85628121 联系电话:1363908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