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黔东南州气象局组织召开《黔东南州极端灾害天气预警响应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听证会。贵州省气象局预报处、减灾处、黔东南州人大农委、州司法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应急局、州发改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黔东南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州融媒体中心及州气象局职工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州气象局法律顾问李茂德作为此次听证会陈述人陈述了《草案》的调研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背景、依据等相关内容。随后听证会代表依次对《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陈述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一回应。
据悉,此次听证会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草案》起草过程中借鉴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气象局和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局在气象立法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应急、发改、自然资源、水务、公安、交通等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并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多次的讨论及修改,完成了《草案》的编撰。《草案》共分为六章四十一项条款,涵盖了总则、防控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草案》明确了极端灾害天气的定义、预警级别和响应措施,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强调了信息共享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同时,对预警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恢复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应对极端灾害天气。
目前,《草案》的立法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下一步,黔东南州气象局将加快完成立法程序,确保该办法早日实施,实现全州气象立法的“零”突破,为全州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图为听证会现场。(文图:杨昌达 杨胜桥 审核:姚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