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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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气象局行政许可项目及办事指南
序号 | 事项名称 | 分项名称 (无分项不填)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1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 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 ||
2 | 升放气球活动审批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许可 | 受理之日起2日内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 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
3 | 升放气球活动资质认定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