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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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气象局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 时间:2023-04-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六盘水市气象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落实《六盘水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建立民法典学习宣传长效机制。

4.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普法责任制。

5.认真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1.全市气象部门干部职工。

2.气象信息员。

3.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四库”“两场所”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4.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1.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普及有关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大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普及气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

4.普及气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专业行业从业人员技术能力。

四、行动计划
1.拟定六盘水市气象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第一季度)

2.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培训、讲座等宣传活动,利用中国气象局远程教育平台、智慧普法依法治理平台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全年)

3.认真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每季度一次)

4.通过“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2次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多媒体显示屏开展线上宣传。(全年)

5.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月”气象法规专题培训及宣讲,通过执法检查进行现场宣传。(全年)

五、责任领导
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田月副局长(联系电话:15285081917)。
六、责任部门
人事科科长:张仕佳     联系电话:18185855677;
法规科副主任:林小杰   联系电话:18685819061;
灾防中心主任:王晓峰   联系电话:13985949498。
七、联系方式
负责普法工作的联络人员:林小杰法规科副主任(联系电话:18685819061, 邮箱:173817901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按照行动计划推进实现年度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