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局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已经《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2〕31号)进行印发,现将《毕节市气象局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
毕节市气象局
2022年12月22日
毕节市气象局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许可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实施机关 | 备注 |
290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市气象局;县级气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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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市气象局;县级气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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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 市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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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 市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县级气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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