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贵州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对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合理控制建设成本、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损失以及提供风险管理决策依据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第6条“编制涉及安全的强制性气候可行性论证目录,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要求,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拟定了《贵州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4年7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 罗阳欢 18751978312
电子邮箱:1240966562@qq.com
附件:贵州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气象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贵州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