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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气象防灾减灾安全防线——安顺发布286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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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经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安顺市气象局正式发布《关于安顺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公告》,认定安顺市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286家单位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压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主责”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极端天气多发频发背景下,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在建工地、旅游景区、水电气保供等单位是气象灾害防御的关键阵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安顺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通政办发〔2025〕17 号)等规定,安顺市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定期向社会更新发布,推动气象灾害防御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

《公告》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工作职责,为重点单位开展防灾工作划定清晰“责任清单”。

在通用责任上,要求各重点单位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日常管理,明确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编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维护检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接收传递机制,配齐应急广播、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接收设备,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从业人员;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避险自救能力;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开展处置疏散,及时报送灾情,配合开展灾情调查评估,主动接受行业主管、气象、应急等部门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

结合不同行业风险特征,细化分类防御职责:人员密集场所要优化疏散路线,视预警级别落实限流、停业、人员疏散等举措;危险物品生产储运销售单位要根据预警暂停高危作业,防范泄漏、爆炸、中毒事故;在建工程遇暴雨、大风、雷电、凝冻等恶劣天气,及时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加固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通信、电力、供水、燃气、粮库油库等保供单位要强化设施运维,配齐抢修队伍物资,在灾害发生后快速抢修恢复公共服务;旅游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完善防雷设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必要时关闭景区疏散游客,做好文物气象防护;其他重点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落实针对性防御措施。

《公告》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定本行业重点单位,强化监督检查,协同气象部门开展风险评估、科普宣传,凝聚气象防灾减灾监管合力,推动各项防御措施落地见效。

下一步,安顺市气象主管机构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286家重点单位逐项落实工作职责,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强化预警直通、隐患排查、科普培训等服务,以重点单位风险防控带动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整体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气象安全屏障。(韩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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