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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 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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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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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41号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9月30日至10月3日,省内各地将先后出现降雨降温天气,其中9月30日夜间至10月1日、10月3日降水较强,中南部局地有暴雨,部分乡镇有大暴雨,并伴有以短时强降水为主的强对流天气,西部局地有雷暴大风。
经省局综合研判,决定:省局应急办、减灾处、观网处、预报处、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数据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山地气象科研所、省生态农业气象中心、省人影中心、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立即进入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相关市(州)局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文旅、交通、住建等重点部门的预报预警服务,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气象局。
命令人:黄 笞
2026年9月30日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