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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2025年07月23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承担气象探测设施和环境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气象数据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具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为了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气象部门实际,2022年,中国气象局制定印发了《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2025年,中国气象局公布《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44号令)《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第45号令),按照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的要求,组织对《基准》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重新公布实施。

二、主要内容

基准》在逐条梳理气象行政处罚条款的基础上,依照管理种类分门别类细化违法情形和处罚裁量标准,供执法人员在实际案件办理中选择使用。

关于裁量类别基准气象行政处罚事项分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类”、“雷电防护管理类”、“气象信息管理类7大类,梳理处罚行为72对行政处罚不能细化、量化的条、款、项,不予摘录

关于裁量等级。气象违法行为的情形可以分为情节轻微、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四个等级。针对每种违法行为,基准根据实践中具体情形,作出了二至四个等级的划分。

关于裁量因素。基准综合考量违法事实、性质、发生时间、连续或持续状态、危害程度、危害后果,以及主观故意情节等,确定了违法情形和对应的处罚裁量标准。在裁量标准中既设定了情节轻微不予处罚,也设定了情节严重的顶格处罚的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