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与减灾处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农业气象、专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省公共气象的保障服务;组织对各行各业的专业气象服务及重点工程、重大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的气象服务;负责对广播、电视等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审批;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管理;负责气象部门承担的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业务的管理;指导气象信息员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

主要领导:

黄笞 处长

戚泽伟 副处长

联系电话:0851-8520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