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和实施人才规划、计划;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具体承办省局党组管理干部考核、任免、培养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录用调配、人才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应用、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职称、培训等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和局大院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人事人才工作。

主要领导:

刘吉贵 处长

谭  睿 副处长 

崔  庭 副处长

联系电话:0851-8520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