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州省气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贵州省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贵州省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851 -852023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有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一是加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强化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政府数据开放等工作。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对灾害性天气预警、行政审批等信息及时公开。遵循 “公开、透明、公平、便民”的原则,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做好气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推进气象部门重大业务项目和科技项目公开,研究确定重大业务项目和科技项目公开范畴,做好项目基本信息、批复文件及验收情况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气象部门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招录、人事招聘等有关信息。五是加强气象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3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贵州省气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以及贵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推进贵州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贵州省气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