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气象部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11:33

毕节市气象部门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气象部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气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171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3039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毕节市气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省、对毕节市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政府和省气象局工作重点,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2019年,毕节市气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7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班子、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双随机一公开”和预警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毕节市气象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贵州省气象局、毕节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流程、时限等相关要求,为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气象部门制定完善了《毕节市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施细则》、《毕节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确保了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强化天气预报预警、行政审批、法规性文件等信息通过相关平台及时公开,并适当运用微信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众的知晓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管理维护好1个市级政务新媒体“毕节气象”微信公众号和8个县级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2019年全市气象部门共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政务信息(公共气象服务)3285条。

(五)监督保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各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以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65.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气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信息了解不全面,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全面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现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及业务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措施:1.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群众所思所想,及时公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