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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调整省级气象标准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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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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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气象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国家级气象标准化主要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贵州省气象局下发《省气象局关于省级气象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调整细化省级气象标准化主要工作职责。
《通知》要求,对标准化主管处室、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企业及省气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进行调整,明确各部门职责内容,做好标准立项、制修订、审核、宣贯、解读、解释、实施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加强全省气象标准化管理,构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省级气象标准化工作机制,为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气象标准技术保障。(廖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