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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气象“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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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推动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月21日至22日,榕江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榕江雷达站、部分乡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站、景区、卫生院及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聚焦法定职责,深入一线“体检”。 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榕江雷达站、乐里镇政府、乐里中学、液化气存储点、乐里炮站、平阳乡小丹江景区及平阳卫生院等单位。在雷达站,检查组详细了解雷达运行及周边探测环境保护情况,强调要确保雷达“看得清、测得准”,为精准预报提供可靠支撑。在乐里镇和平阳乡,检查组重点检查气象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机制,了解预警信息是否第一时间传递到村到户到人,要求健全“叫应”机制,打通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

紧盯重点领域,筑牢安全屏障。在乐里镇液化气存储点,检查组对照法律条款核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年度检测情况,强调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在乐里炮站,检查组实地查看作业装备、弹药存储及操作规范,要求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科学开展防雹增雨作业,发挥人影工作在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中的保障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检查组还检查了乐里中学、平阳卫生院的气象科普开展情况及防雷安全状况,了解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业气象服务需求。检查组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县乡联动、重点检查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下一步,执法检查组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持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文图:杨铠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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