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贵州省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
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年来,随着各行各业对气象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加,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管理、水文等行业管理部门,以及铁路、风电、光伏等企业,均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建设了气象探测设施。这些设施在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和管理,导致重复投资建设、监测设施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部分社会气象探测设施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监测数据没有统一标准,也未按规定进行汇交,存在数据泄露风险。
因此,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省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气象探测设施建设效益,我局牵头编写了《贵州省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联系人。
联系人:李阳
电话:18286921549
邮箱:774316116@qq.com
附件:贵州省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气象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贵州省国家安全厅 贵州省林业局 民航贵州空管分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贵州省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