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分支机构设立和经营情况、检测项目表以及统计数据等内容。资质认定机构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同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并作为资质不予延续或者不予升级的依据。
为确保做好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相关工作,请我省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访问地址:https://www.qgfljg.cn)报送年度报告。我局将对资质单位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
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2023年6月5日
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