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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强对流)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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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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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5号
根据省气象台4月2日16时发布的强对流黄色预警,预计4月2日16时至3日08时,我省大部地区将出现雷雨天气,六盘水市中北部,毕节市南部,安顺市北部,贵阳市中南部,黔南州中北部,黔东南州中部局地将出现冰雹、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
经省局综合研判,决定:省局应急办、减灾处、观网处、预报处、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数据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山地气象科研所、省生态农业气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影中心、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于4月2日16时30分进入气象灾害(强对流)IV应急响应状态。
贵阳、安顺、毕节、六盘水、黔南、黔东南等市州气象局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综合研判,适时启动和调整应急响应,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文旅、住建、交通、能源等重点部门的预报预警服务工作,省人影中心要指导全省做好人工防雹作业,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气象局。
命令人:黄笞
2026年4月2日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