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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强对流) 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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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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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12号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影响我省的强对流天气过程已经结束。省气象台已于4月12日15时解除强对流黄色预警。经综合研判,省局决定于4月12日17时解除气象灾害(强对流)IV级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天气监测预报,强化综合研判,根据天气演变及时做好服务。请解除应急响应的市(州)气象局做好应急气象服务总结,于4月14日下班前报减灾处。
命令人:詹万志
2025年4月12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