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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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一、黔南州气象局主要职责
    黔南州气象局依法履行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管理职能,承担气象探测业务、天气预报预警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防灾减灾、气象科技信息服务及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等工作 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两个主题,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以提高气象服务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建设现代气象业务体系为重中之重,以加强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为根本要求,以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水平为重要支撑,按照“融入共兴、提升能力、强化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气象探测、气候预测、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开展气候区划、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和气候变化研究;开展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专项气象服务;负责贵州省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等工作,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和规划计划编制;开展气象科学研究等。

三、机构设置
   黔南州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其机构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防雷减灾办公室)、业务科技科(应急管理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二)直属事业单位:州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气象信息与装备保障中心、财务核算中心

   (三)独立设置的气象台站:都匀气象站、黔南天气雷达站。

   (四)代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黔南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

   (五)县()气象局:都匀市气象局、福泉市气象局、瓮安县气象局贵定县气象局、龙里县气象局、长顺县气象局、惠水县气象局、罗甸县气象局、荔波县气象局、独山县气象局、平塘县气象局、三都水族自治县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