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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印发《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文件精神,推进毕节气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保障毕节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毕节气象发展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核心气象业务能力取得明显进步,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保障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水平显著提高。到2035年,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现代业务体系基本建成,复杂山地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明显增强,气象与地方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大幅提升,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高。
《实施意见》明确四方面12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建设,提升气象综合监测能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及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推进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强化人工影响天气组织保障,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体系;三是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强化“绿色发展样板区”和“乡村振兴典范”建设气象保障,提高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气象+”赋能行动;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下一步,毕节市气象局将切实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以高质量气象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伟)